吳漢章:開啟遠距醫療新篇章

近期,衛福部石崇良次長在不同場合都提到,將拚年底前通過《通訊診察治療辦法》修正草案。這是繼今年7月公告《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》開放電子病歷上雲後,衛福部因應後疫情時代健康照護模式轉變,又一個從法規面的重磅出手。

這兩個法規,不只有助於打造以病人為中心的整合性照護服務,也對台灣推動智慧醫療影響甚大,將引領台灣智慧醫療的投入,從智慧醫材往次世代醫療資訊系統邁進,真正做到整廠輸出。

過去的遠距醫療在法規上已開放5種情境,主要在偏鄉與離島情境,並以複診的診斷為主。在此波新冠疫情下,因應緊急情況開放了視診等方式,也累積了大量遠距醫療的經驗。

在衛福部所楬櫫的修法方向上,可以看到包含開放更多適用情境、更多實施項目、開放透過遠距開立處方,以及簡化申請遠距醫療行政程序四大方向。

在適用情境與實施項目上,可以看到衛福部大開大闔的企圖心,將遠距醫療開放到長期照護、居家照護、國際醫療;也從單純的會診、視診,開放到開立檢驗單、開立處方等。將可有效滿足未來醫療照護延伸到機構/居家等需求,可以說衛福部已將遠距醫療視為台灣後疫情時代的新常規。

此波遠距醫療的大幅開放,也帶來醫療資訊系統的挑戰。在疫情期間,緊急開放透過視訊會議等工具解決視診等作業需求,但在開放遠距醫療的實施項目到開立處方等作業後,遠距醫療平台也需要能結合虛擬健保卡等認證,並能處理電子病歷交換等關鍵功能。

已經公告的《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》,透過開放電子病歷上雲與鼓勵FHIR(快捷式醫療服務互操作資源)標準,為遠距醫療平台奠定數位基礎。後續台灣醫院與資通訊業者須緊密合作,配合遠距醫療開放的政策,快速打造出次世代遠距醫療平台,整合台灣已有發展基礎的智慧醫材、穿戴式裝置、人工智慧等,真正落地各情境與串起各流程,讓民眾、醫院、政府與廠商多贏。

 

資料來源: 財訊667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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